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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电改当谋定而后动

信息来源:voeoo.com   时间: 2014-02-08  浏览次数:929

    2002年开始的新一轮电力改革实现了政企分开和厂网分开,但因在电力市场建设、输配分开、科学电价机制形成等方面裹足不前,而成为饱受诟病的“半拉子工程”。当前,深入推进电改的呼声高涨,有关部门也正在加紧推进电改的顶层设计,新一轮的电改已势在必行。
    然而,距离2002年电改已经11年之久,电改所面临的形势发生了更加复杂的变化,新老矛盾和各种利益交织在一起,使电改方案的顶层设计面临更多制约因素和待解难题。如何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谋定而后动,避免改革“急性病”,是电改成功的关键。
    首先,经过1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电网规模和发电装机容量均居世界第一;我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经济发展对电力的依赖程度更高;第三次工业革命以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主要特征,电力在能源发展中的中心地位日益突显。因此,电改错失机遇和改革出现错误的成本都十分巨大。
    其次,10多年间国外电改实践出现反复,比如:俄罗斯发输配售彻底拆分后出现诸多问题,2012年又重新将输电与配电合并;对发输配售各环节进行拆分最早、最彻底的英国,目前又重组形成了6家发配售一体化公司;日本于2013年12月通过法案,确定了先合并区域电网、成立国家电网公司以扩大资源配置范围,而后推进售电自由竞争的电改步骤。这充分说明,电改并没有统一成熟的模式可供借鉴,我们必须认真系统总结我国电改的经验和教训,立足我国国情,走自己的电改之路。
    当前,关于电改的声音此起彼伏,相关各方对电改的主张莫衷一是。这既说明电改本身的复杂性,也说明各方利益诉求的难以调和,同时要求改革顶层方案的设计,既要各方广泛参与,充分听取不同主张,也要在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下努力追求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在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前提下,在涉及改革的所有重大问题上做出各个改革环节协调一致、相互促进和充分调动各方参与改革积极性的恰当安排。
    在市场结构方面,至少要考虑:输配售是否分开;在分开步骤上,是先输配和售分开,还是输和配售分开,亦或输配售同时分开;在输电环节或输配环节独立运营的情况下,是否允许以及如何组建发配售一体化和发售一体化的公司,是否需要将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输电或输配电业务整合,以真正形成全国一张网,促进全国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形成。
    在市场机制方面,至少要考虑:如何建立科学的电价形成机制,包括如何划分竞争性业务和非竞争性业务,非竞争性业务的政府定价机制如何完善,竞争性业务的市场定价机制如何实现;如何建立科学的市场准入机制,包括科学确立竞争性业务的市场准入标准,以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以及非竞争性业务环节能否以及如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电力市场建设方面,是分区域建立电力市场还是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
    在政府管理和市场监管环节,至少要考虑: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和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具有行业公共职能性质的电力调度与交易职能是仍由电网行使,还是交由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使,亦或是在政府监管下自成体系;非竞争性业务的电价定价权是保留在物价主管部门(目前的国家发改委),还是下放给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以确保其市场监管职能的有效行使。
    在确定改革方向之后,要坚持立法先行,加快修订《电力法》,依法推进电改,增强改革方案实施的刚性;要科学安排改革实施的阶段和步骤,找准改革实施的切入点,不失时机地推动电改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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