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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优化10千伏及以下用户办电工作

信息来源:voeoo.com   时间: 2022-07-05  浏览次数:10916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魏铭纬)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2月15日获悉,省发改委近日印发实施《海南省优化电力接入实施办法(暂行)》(下称《办法》),优化全省供电电压等级为10千伏及以下的电力用户新报装、增加容量的电力接入工作。

  《办法》分为三个工作目标:

  降低办电时间。

  1.采用低电压等级供电的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2.采用低电压等级供电的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其中不涉及外线施工的用时不超过3个工作日,涉及外线工程但不涉及行政审批或属于社会简易低风险工程的用时不超过6个工作日,涉及行政审批且不属于社会简易低风险工程的用时不超过7个工作日。

  3.采用高电压等级单电源供电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32个工作日(电力外线工程由供电企业负责建设),其中办理用电报装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竣工接电三环节合计办理时间不超过17个工作日。

  4.采用高电压等级双电源供电的办电时间:办理用电报装业务受理、供电方案答复、竣工接电三环节合计办理时间不超过27个工作日。

  降低办电成本。

  1.用电报装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下居民用户实行低电压等级接入,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低压供电线路至用户用地规划红线。

  2.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电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电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款委托供电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

  3.全省范围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其中海口、三亚地区扩大至20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均由供电企业建设低压供电线路至用户用地规划红线。

  4.临时用电用户、重要电力用户、国家已发布供配电标准的特定行业、国家限制淘汰类、产能过剩产业、国家对其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的矿山、危险物品等行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简化电力外线工程政府行政审批流程。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电力外线工程政府行政“零审批”,其它电力工程施工实行告知承诺并联审批模式,总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周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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